“礦長、書記咱不怕,就怕礦上的安全督察員抓住了咱違章的尾巴”。6月25日,記者隨銅川礦務局“安全生產(chǎn)進礦區(qū)”省市新聞媒體采訪組來到該局玉華煤礦,該礦實行的安全督察制度,使10名科級安全督察員名揚礦區(qū)。尤其是安全督察員敢給礦級領導下罰單,此舉令礦工們驚嘆不已。
從2010年元月開始,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(chǎn)責任,玉華煤礦在全礦開展了安全督察活動。為此該礦黨政辦公室、宣傳部、紀委、勞資、工會等部門的10名科級干部組建起了安全督察員隊伍。礦上給予督察員極大的現(xiàn)場處置權利,可上管礦長、黨委書記,下管全礦干部職工的違章行為。督察員抓住的違章職工可當場開罰單。對于區(qū)隊領導干部違章指揮,可以當場對其予以停職。對于礦級(縣處級)領導,安全督察員也不留情面,敢于給頂頭上司開罰單。今年6月是安全生產(chǎn)宣傳月,該礦一名礦級領導因安排部署不周密,接到了安全督察員簽發(fā)的500元的罰單。
此事在礦區(qū)傳開后,極大的震撼了時常違章的職工,他們說:“安全督察員都敢給礦上領導下罰單,看來違章的事確實不能干了”。
編輯: 魚聰玲